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強化榮譽激勵導向,健全服務保障機制,進一步落實勞動模范和工匠待遇,更好地發揮勞動模范和工匠引領作用,推動建設一流產業工人隊伍,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整合服務資源,提高社會待遇
勞動模范和工匠被認定為我市高層次人才的,享受“興沈英才計劃”相應政策待遇。勞動模范和工匠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享受相應優惠政策;可免費乘坐地鐵和主城區范圍內刷卡的公共汽車;在我市出發乘坐火車、飛機,可享受綠色通道待遇;可免費游覽市屬國有定點公園、景區;可免費、優先在工會系統文體場館活動。市總工會每年為勞動模范和工匠訂閱《沈陽日報》。
二、拓寬保障渠道,加強醫療救助
每年為在職勞動模范和工匠贈送工會組織的職工綜合互助保障,勞動模范和工匠住院治療、患有重度疾病或因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殘疾,本人或家屬可申領互助金。在企業工作崗位退休的勞動模范和工匠、社區工作崗位退休的勞動模范因病住院,經基本醫療保險、城市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補充保險報銷后,由個人承擔的醫保范圍內醫療費用,額度在2萬元(含)以內部分按照70%比例救助,超出2萬元部分按照80%比例救助,年內符合救助條件的醫療費用可累加計算,每年可申請救助1次,年度救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
三、加大補貼力度,做好生活幫扶
對于月收入低于全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養老金或退休金且已退休的勞動模范和工匠,補足其低于社會平均養老金或退休金的差額部分。對于月收入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且喪失勞動能力的在職勞動模范和工匠,每年發放一次性救助金5000元。勞動模范和工匠家庭因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等不可預見情況導致生活困難的,給予一次性救助金5000—10000元。原在市屬企業工作,因企業轉制、破產等原因未享受榮譽津貼的退休勞動模范,以及經有關部門核準的市屬困難企業中無榮譽津貼領取渠道的勞動模范,由市總工會發放榮譽津貼。對于子女在高中、大學階段(不包括研究生、軍事院校學員、各類補習生、進修生)就學困難的低保戶或低保邊緣戶勞動模范和工匠,每年給予一次性救助金3000元。
四、關愛身心健康,組織體檢療養
全國勞動模范每年享受1次免費健康體檢,其他各級勞動模范和工匠由所在單位負責,每2年至少享受1次免費健康體檢,所在單位沒有條件組織的,由屬地工會負責。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可組織本地區本系統各級勞動模范和工匠開展休假、療養、學習培訓、考察交流等活動,在職勞動模范和工匠活動期間計為正常出勤。
五、突出關懷導向,實施獎勵慰問
獲評沈陽市勞動模范,一次性獎勵1萬元。獲評沈陽工匠,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年春節為市級勞動模范和沈陽工匠發放1000元節日慰問金。勞動模范和工匠逝世,給予家屬一次性慰問金2000元。
六、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待遇政策
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勞動模范和工匠待遇政策落實工作。市總工會負責勞動模范和工匠各項待遇政策的總體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民勞動模范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高層次人才認定、提供退休勞動模范和工匠上一年度月退休金實發情況等相關工作;市房產局負責勞動模范和工匠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相關工作;市交通運輸局、沈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勞動模范和工匠免費乘坐公共汽車、地鐵優待政策的落實工作;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勞動模范和工匠免費游覽公園、景區優待政策的落實工作。
市總工會、財政局每年安排勞動模范和工匠工作經費,用于保障落實勞動模范和工匠各項待遇政策。市級勞動模范接受表彰時的一次性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勞動模范和工匠工作經費由市總工會負責日常管理,專款專用,定期公示,接受監督檢查和審計。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適用于我市現仍保持榮譽稱號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國家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大國工匠培育對象、全國技術能手、遼寧工匠、沈陽工匠等。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待遇的意見》(沈政辦發〔2015〕19號)同時廢止。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