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強化榮譽激勵導向,健全服務保障機制,進一步落實勞動模范和工匠待遇,更好發揮勞模和工匠引領作用,推動建設一流產業工人隊伍,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關于落實勞動模范和工匠待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整合服務資源,提高社會待遇。從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景區游覽等方面提出了優待優惠政策。第二部分為拓寬保障渠道,加強醫療救助。充分利用工會系統的服務資源和手段,從綜合互助保障、大病救助方面進一步拓寬了醫療保障渠道。第三部分為加大補貼力度,做好生活幫扶。從低收入補貼、一次性救助、榮譽津貼發放、就學困難救助方面提出了具體幫扶措施。第四部分為關愛身心健康,組織體檢療養。從免費健康體檢、休假、療養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第五部分為突出關懷導向,實施獎勵慰問。從勞模工匠頒授榮譽一次性獎勵、節日慰問金、家屬慰問金方面明確了發放標準。第六部分為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待遇政策。從各有關部門落實優待政策、經費保障方面明確了責任分工。
三、公布實施
《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市政府辦公廳文件形式公布。《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待遇的意見》(沈政辦發〔2015〕19號)廢止。
文件解讀單位:沈陽市總工會
文件解讀人:李寧
解讀人辦公電話:024-81170119